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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 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公告
作者:小易     发布时间:2023-05-08 14:08:19.583     查看次数:265次
内容摘要:
    

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法治政府,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。经清理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决定:

  一、对2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(附件1)。

  二、对10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(附件2)。

  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
  附件:1.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

     2.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

住房和城乡建设部   

   2023年4月28日 



附件1: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

附件2: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



  

020-38258041

020-38258042

020-3825804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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